解析:
在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之后,若劳动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则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其支付相关费用;
如无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将依照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的12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的[具体百分比,一般为30%],以每月为单位计算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已经对竞业限制进行了明确约定,但是却未提及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事宜,那么当劳动者严格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12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的[具体百分比,一般为30%],以每月为单位计算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同样地,如果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已经对竞业限制及经济补偿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除非另行约定,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在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通常情况下,企业会与那些掌握着公司商业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公司管理层可能会混淆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之间的区别。
事实上,竞业禁止仅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众多手段之一,通过实施竞业禁止,能够有效降低劳动者在离职后前往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从而减少其泄露、使用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