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女方存在外遇行为并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下,法院未必会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然而,若女方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存在重婚的事实,那么在男方起诉离婚后,若经法院调解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将会裁决准予离婚。
因此,当涉及到与他人生育子女或重婚等严重程度较高的外遇行为时,才有可能导致离婚的结果;
反之,若仅为普通的外遇行为,则未必能够实现离婚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