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无人机的飞行高度必须低于120米,否则行为主体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换言之,未经事先报备和审批,在特定管制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或者在允许飞行的区域内超出120米的高度限制,以及未实现联网控制的无人机飞行行为,均将被视为非法的“黑飞”行为。
对此类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对行为主体及其所使用的无人机信息进行记录并纳入管理系统。
如行为主体再次实施此类“黑飞”行为,将有可能面临高达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七条
未经批准,微型无人机禁止在以下空域飞行:
(一)真高50米以上空域;
(二)空中禁区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
(三)空中危险区以及周边1000米范围;
(四)机场、临时起降点围界内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的上方;
(五)国界线、边境线到我方一侧2000米范围的上方;
(六)军事禁区以及周边500米范围的上方,军事管理区、设区的市级(含)以上党政机关、监管场所以及周边100米范围的上方;
(七)射电天文台以及周边3000米范围的上方,卫星地面站(含测控、测距、接收、导航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1000米范围的上方,气象雷达站以及周边500米范围的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