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抢劫案件中若抢劫金额已达一千元人民币以上,则可在此基础上追加三个月作为确定基准量刑标准的依据;
如抢劫金额超过一千元人民币,则每递增150元至250元人民币,便可据此再增添一个月的刑期以确定基准量刑标准;
而当抢劫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时,每递增1500元至2500元人民币,同样可以以此方式增加一个月的刑期来确定基准量刑标准。
其次,关于抢劫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首先,抢劫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公民的人身权益;
其次,抢劫罪在客观层面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公共财产的所有者、保管者或守护者采取现场暴力、威胁或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手段的方式,强行夺取公共财产的行为;
再次,抢劫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凡年满十四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最后,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将公共财产非法占有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