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企业债券大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别——即记名债券与无记名债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记名债券是指企业通过实物券的形式来发行债券,并且在债券上明确记载了企业的名称、债券的票面价值、利率以及偿还期限等重要信息,同时还需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