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雇员于执行受雇职责过程中所遭受之人身伤害,其雇主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涉及后续治疗费用,赔偿请求权人有权在实际产生该等费用之后另行提起诉讼追偿。
然而,若有医疗证明或司法鉴定所揭示的确切无疑将会发生之费用,则可将其视同已产生的医疗费用,与前述医疗费用一起纳入赔偿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