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担任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往往伴随着一系列潜在的风险与问题。
首先,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所犯下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若公司涉及到刑事犯罪活动,且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无法证明自身对此毫不知情,那么他/她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决定是否担任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时,务必慎重考虑,切勿仅仅为了每月5000元的报酬而冒险行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