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遇网约车乘客在乘车过程中遭遇交通意外事件的情况,倘若网络预约出租车司机与其合作之平台结成劳务关系,那么应责成进行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的运营商担负起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赔偿责任;
若仅仅是与该平台达成的合作协议,则应由网络预约出租车司机独自承担相关责任。
作为一家提供服务的车辆运输企业,网络预约出租车平台公司理应对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及乘客的权利义务负有保证和维护的责任,以确保乘客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