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中国公民以及外国人之间的离婚诉讼,当事人可选择在中国起诉或前往其可能成为审理地点的国家进行起诉维权。
具体而言,(1)若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离婚,则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告方的住所地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被告方系中国公民,且其自定居之日起至今一直居住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则其应向其自定居日至今一直居住之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中国公民与外国人选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出离婚请求,那么当地法院是否予以受理,将依据该法院所属国家的法律法规来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