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人民陪审员所应承担之各项职责如下所示:
首先,他们需尊重客观事实真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案件审理工作,杜绝主观臆断及徇私舞弊等行为;
其次,对于依法决定不予公开审理的案件,他们必须严格保守审判机密,不得向任何公民或组织透露相关涉案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同时也不得泄露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在讨论案件过程中所形成的观点以及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之前针对案件处理所提出的意见;
再次,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他们不得拒绝履行陪审职责;
此外,他们还需要遵守人民法院的审判纪律以及廉政规定;
最后,他们还需注重司法礼仪,以维护司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并按时参加法律培训课程,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四条
人民陪审员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