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股东分红事宜并不受准予在税前抵扣的政策支持。
事实上,这一过程属于税后利润的合理配置,不论是在何种情况下,都无法获得所得税减免的优惠待遇。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分红的具体额度应按照各股东实际投入资本所占比例来确定,然而,若所有股东对此达成共识并约定不遵循这一规则进行分红,那么便需遵照他们之间的协议执行。
在完成分红之后,每位股东均须依法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