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工伤赔偿事宜,一般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与社会保障机构共同承担责任。
若企业已经严格按照规定为其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了相关工伤保险费用的前提之下,除开就业补助金以及因伤病停职留薪期间的薪酬之外,其他赔偿款项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亦即是由社会保障机构负责赔偿。
具体而言,就业补助金及停职留薪期间的薪酬将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而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等则由社会保障机构负责支付。
因此,当您遭遇工伤事故之时,首先需要了解自身所参加的工伤保险的缴费状况,以便准确判断赔偿责任归属及其相应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