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第一监护人和第二监护人之间的差异,最根本之处在于,若首位监护者无法切实履行其应有的权利,则次位监护者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起相应的义务责任。
在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中,父母通常被视为第一顺位监护人。
监护人,即对那些缺乏民事行为能力或受到限制的自然人的人身、财产以及所有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责任的人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