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明文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复议之法定时效通常为六十个自然日。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法律对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有效期间有更长的规定,则应以法律规定为准。
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中明确指出,申请人若欲提起行政诉讼,其法定时效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