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进行伤情鉴定以决定是否能够达成和解时,原则上来说,只要鉴定结果显示受害者的受伤程度未达到轻伤或轻微伤级别的标准,那么双方就有可能协商解决问题并达成和解。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害者所受伤害经鉴定达到了轻伤乃至损伤程度更重的级别,此时,任何形式的私下调解都可能被视为犯罪行为的共谋,因此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不能寻求私下和解。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地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争取得到受害者一方的谅解,这无疑有助于减轻其刑罚。
通常而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若造成他人重伤,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将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所谓公诉,即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