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贷款合同的方法包括:
第一,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共识并通过友好协商来实现解约;
其次,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中的任意一方已明确表示或通过自身的行为昭示其将无法履行其主债务时,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根据此种情况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从而实现对该合同的合法解约;
再次,对于那些主债务持续履行的不定期合同而言,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任何时候选择解除合同;
最后,法律法规中还规定了其他一些合法的解除合同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