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经经过鉴定评定了残疾等级(通常情况下是一到四级)并且能够得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确需生活护理照料的工伤职工,可以每月享有生活护理费用。
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鉴定工伤职工是否符合护理等级的时候,主要会参照以下的五个日常生活自理范围来进行判断:
1、个人饮食起居;
2、翻身动作的实现;
3、大小便的处理和控制;
4、衣物穿着与清洗护理;
以及5、自我移动的能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