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下列情况下,应适用于一年时效之规定:
(一)当人身遭受损害请求赔偿时;
(二)在出售品质存在瑕疵而未向消费者明示告知的情况下;
(三)当承租人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租金时;
(四)当寄存物品遗失或损坏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