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的受雇单位显示为空或者无法显现,主要原因可能包括:
贵司并未将您的入职信息上报至所属的税务管理部门;
或者是您所在的任职机构上报的职员工资收入信息存在错误。
以上情况都建议您与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沟通,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如有错误则予以纠正;
又或是因为贵司在税务机关登记的状态处于注销或者是非正常的状况。
如果公司已经进入非正常运营阶段,那么它就无法按照常规流程进行纳税申报工作,此时您可以考虑寻找其他合适的就业机会,同时也可以咨询相关单位关于社保转移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