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设立分公司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及规范标准如下:
首先,分支机构无须注资,这点请务必在相关登记资料上进行特别标注;
其次,我们通常将法定代表人称之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再次,由于分支机构没有股东,其对应的对象只能是总公司,因此在阐述业务内容时务必要精准无误地加以表述;
最后,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因此它并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同时也往往不会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部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一)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二))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四)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