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您有任何与旅游相关的纠纷需要进行解决的时候,请务必首先考虑向旅游质量监督所提交投诉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相关法规规定,旅游质量监督所会自事件发生之日起的90日内对此类投诉予以受理。
在调查清楚事实真相以及明确各方面责任归属的前提下,该机构将针对那些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尽速在30个工作日内展开调解工作,以期促使双方达成共识。
一旦旅游质量监督所做出最终裁决,便会向涉案的双方分别发送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决定书。
若当事人对这一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通知后的15个自然日内向上一级旅游质量监督所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旅游法》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