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与友人共进晚餐时饮酒且随后发生车祸的情况下,涉及到的相关责任分配应根据以下两种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断:
其一,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该位友人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劝酒行为并且在事后尽责地将对方安全护送至家中,那么他/她无需为这次意外事件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反之,倘若在此次事故中不存在上述所提到的情况,与之共同进餐并饮酒的其他人员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