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盗窃罪诉讼程序时,法院并不必定会做出有罪判处。
若依据有关法律的明确规定,能够确定被告人为清白,那么应当依法宣告其为无罪。
此外,若由于证据资料不足以证明被告人犯有盗窃罪行,无法对其进行定罪,则必须依法判定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无法成立,进而做出无罪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盗窃并非必然导致刑事责任的承担。
例如,若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行为,但盗窃金额未超过一千元人民币,并且没有出现诸如多次盗窃、侵入他人住所盗窃、携带危险物品进行盗窃、秘密窃取等严重情况的,此种行为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而非构成犯罪。
对于那些贪小便宜、因遭受灾害生活困苦而偶尔进行盗窃的行为,或者是受到威胁被迫参与盗窃活动却没有分得赃物或所得赃物极少的人,可以不对他们进行盗窃罪的审判,如有必要,可由相关部门给予适当的处罚。
同时,我们也要将偷窃自己家人或近亲财产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区分开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案件通常可不视为犯罪处理;
然而,若确实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在处理过程中也应对其与社会上的罪犯有所区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盗窃公私财物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但若情节轻微,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均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年龄在16岁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的;
2、主动退还所有赃款和赔偿损失的;
3、主动向警方自首的;
4、受到威胁被迫参与盗窃活动,没有分得赃物或所得赃物极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程度较小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