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诽谤罪在网络环境下的立案标准如下:
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被告方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被认定的诽谤信息已实际获得至少五千次以上的点击量或浏览次数,亦或是被转发超过五百次以上者;
2.该行为给受害人或其近亲家属的精神健康带来了严重破坏,导致出现诸如精神失常、自残甚至自杀等极端后果;
3.被告人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诽谤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但之后再次实施诽谤行为者;
4.除上述三点外,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也将被视为需要立案追诉的对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