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对负债者欠款久拖不付之困境,债权人有权采取以下手段进行救援:
首先是协商解决此问题;
其次为求助于司法诉讼程序;
此外还可选择申请支付令来督促债务人偿还欠款。
假如借款者已经出具了欠条,承诺期满之后却仍旧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债权人便能凭借该欠条径直向法院递交支付令申请。
最理想的情况是在提出支付令申请后,法院能够对债务人施加强制执行力,促使他们不得不归还欠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