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敲诈勒索罪应被视为准确的罪名。
在行为人采取敲诈勒索手段,对公私财产进行要挟和威胁时,若涉嫌的财物价值较大或存在多次此类行为,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或单设罚金作为附加刑;
然而,若其行为导致的财物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需接受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并同时缴纳罚金;
至于那些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被告,则必须承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并缴纳相应罚金。
所谓“威胁”,是指通过告知对方可能遭受的恶果来强迫其处分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置财产,将会在未来某一时刻遭受恶果。
(1)威胁内容的形式并无明确限制,只需足以令他人感到恐惧即可,无需现实中已经让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
(2)无论威胁内容是由行为人亲自实现,还是由他人代为执行,都不会影响其效力,且实现威胁内容的方式并不需要是非法的。
(3)威胁的方式亦无特定限制,既可以是直接表达出来的,也可以是隐含在内的。
(4)威胁的最终目的,在于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出于保护自身更大利益的考虑,自愿处分自己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使得行为人获得该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