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民事纷争是可经由律所进行调解,此乃律所职能所在,律所乃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法律服务的主要执行者。
处理民事纷争的手段包括:
1.协商。
当事人彼此依靠本身之力量,相互协调与退让来解决冲突。
此种方式迅速便捷、平和心境,然而务必以文字形式记录协商的具体事宜;
2.调解。
请第三方人士介入,协助争议各方可建立起理解与宽恕,进而消除分歧。
当争议各方无法继续对话,寻求第三方调解实在是一项英明决策;
3.仲裁。
将纠纷递交至仲裁机构,由该机构独立裁定纠纷的解决方式。
仲裁结果一经做出即为终局,若任何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
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审判并裁决案件的纠纷解决机制。
诉讼为终极、最高权威之利益保障措施,是当事人维护权益的最后防线。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