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判定抢夺罪是否成立的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几个重要的犯罪构成要件:
首先,实施这一犯罪行为的行为人为一般的自然人;
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着明知故犯或者蓄谋已久的意思表示;
再者,该犯罪行为侵犯了国家或者私人财产权的所有权益;
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采取了趁人不备、出其不意的手段,公开地对他人的财物施加有形的强制力,使得被害人来不及进行有效的抵抗,从而成功地获取了数额较大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