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只要仅限于协助异地警局进行调查活动,其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严重性质。
因此只需积极配合相关程序即可。
公安机关在收到传唤后,应尽快对案件展开调查并取得证据。
然而,在询问查证过程中,鉴于案件的复杂程度有可能致使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则询问和取证的总时长可延长至24个小时,但最长也不能超过这个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