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涉及到了“分居”这个概念,但事实上很多人对法定意义上的“分居”是有误解的,还有不少人认为分居满两年,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会自动解除。分居不是分床睡,不是分房睡,要同时满足距离、时间、原因三方面的条件。
首先,在距离上,是要夫妻双方分开居住在不同的地址,且不履行夫妻义务;
其次,时间上,要求持续性的两年以上,但凡有所中断,就要重新计算;
最后,关于分开的理由,是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愿和另一方同居生活,而非因为一些现实的客观因素而异地,如工作、学习。
分居力证:1、一方的外地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煤气费、物业缴费单据等。
3、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
建议用快件性质邮寄,备注“分居”字眼,并保存相关凭证,双方的分居时间从邮寄之日起算。
4、某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录音等可以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可以证明双方长期分居的人证,例如同事、朋友、邻居等熟人。但由于证人往往和举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且分居属于双方私事,该证据的证明力较小,需要其他证据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