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并非同一概念,其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在概念范畴上,法定代表人属于自然人范畴,而法人则属于组织性主体;
其次,权力范围上,法定代表人仅限于代表企业进行商业活动的权限,而法人则享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法律权利;
再次,法人须依法注册设立方能生效,而法定代表人则由公司董事会任命或选举产生;
第四,在变更程序上,法人的设立或变更需遵循相应的行政法规规定,期间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及批准程序,而对于法定代表人而言,其变更相对简单,只需按公司内部程序办理即可;
最后,在法律责任承载体上,与法人相比,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务时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将由公司或法人承担,个人层面并不会追究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法人则会长久地存在于商业社会中,并在其存续期内承受其作为商业实体所应担负的全部法定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