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委托生产合同的解约问题及其处理办法,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通常来说,产品的处置方式是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决定的。
若双方在合同中对此有所明确约定,自然应当依照该约定进行妥善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解除之后,尚未履行的部分将停止其继续履行;
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则需依着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与性质,由当事人选择要求恢复到原有状态,或采取其他恰当的弥补措施。
此外,当事人还享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