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补领不动产权证书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1.填写完整并盖有印章的“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文件;
2.整版报纸刊发的声明遗失启事(注:
申请者需视情况提供经核实的确切遗失时间);
3.签署确认书写真实性的“遗失具结报告”;
4.如为企业用户,还需附上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证明文件;
5.递交由政府部门颁发的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