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告人被判定有罪,涉及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一指控。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的职员在行使职务权力时,如采取索取他人财产或非法接收他人金钱等不法手段出于为他人争取利益的目的,且事事涉金额达到了特定标准时,便会触犯刑法,从而被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此类犯罪一经定罪,刑期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监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