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我朋友跟我说他们药行出了点儿问题,所以就想跟大家打听打听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

帮助5人 646浏览 匿名 2018-04-07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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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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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现违法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一、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
    二、有客观的违法事实;
    三、属于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
    四、属于本部门管辖。
    二、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稽查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当在7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在7日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需要检验的(25日内),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已立案的应当填写《行政处理通知书》,送交被查封、扣押物品的当事人,查封、扣押物品期限顺延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撤案决定之日。
    四、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3日内可以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陈述和审辩。
    五、当事人在收到听证告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3日内确定听证人员的组成、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举行听证会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于举行听证会的3日前向社会公告。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当事人不在场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依据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承办人送达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字或者盖章。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全文
    6 201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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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依据都有哪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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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什么?
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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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地条钢适用刑法处罚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地条钢对环境造成污染而可能引发的犯罪情况及其量刑,可参照如下规定:
若地条钢污染环境行为较为恶劣,则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或单独处罚金;
倘若其情节更为严重,则应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承担罚金;
在特定情形下,如存在法定加重情节,则应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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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6万元以下行政处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之中,有关职务侵占罪的定义是明确的,即此罪名针对的主体主要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中的工作人员。
他们借助于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把本属于自己所在的单位所有的合法财产非法据为已有。
针对职务侵占罪的涉案金额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涉及到的金钱数目在六万元人民币以下,而三万元人民币以上时,应当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并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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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有几种?
在现在,我国不仅重视经济发展水平,更着重于重视食品安全,近几年来,我国因食品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大幅度增加,这不仅是因为人们对于食品关注较少,也是由于现在更多不法分子为了谋取私利在食品上动手脚,那么,2018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有几种?有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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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保健品货到付款的平台属于合法平台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只要所销售的产品系由正规厂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保健品,则该类商品便被视为合法销售。
若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不幸购得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保健品,或因他人误导、欺诈行为而购买了此类商品,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有权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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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法时怎样规定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案件,对依法应当吊销许可证或者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在其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将取得的证据及相关材料报送原发证、批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原发证、批准的部门依法作出是否吊销许可证或者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决定。需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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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药品质量负责人变更需提供资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进行质量负责人变更时所需提交的各项材料,我们做出如下详细说明与列举。
首先,企业需要提交的是《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表格,之后便是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任命或聘任通知书的原件,如无主管部门的话那么就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文件或者原负责人签署的同意变更的股东会会议纪要。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建议提交拟变更后的质量负责人的详细履历、学历证明、专业职称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除此之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还需分别提供岗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拟变更的质量负责人的自我承诺书。
最后,请务必带上已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副本、《营业执照》以便现场审核。
邻近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要求,涉及到的变更事项同样是质量负责人。
此时,你需要递交的是同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格,此外就是公司内部的任命或聘任通告(必须要有加盖劳动部门公章的用工材料作为凭证)。
接着,你还需要提供质量负责人的详细经历和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资质证书及其附件,同时也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暂住证以及本人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
接下来,请授权质量负责人撰写一份自我保证声明,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们确认签名。
最后,药学科技人员需要特别注明他们的工作开始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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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最高限额的规定,有最低限额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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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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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冒充药品是销售假药罪吗?
食品冒充药品是销售假药罪的,因为情况较轻微因为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食品并没有治疗的任何功效,如果用食品冒充药物的视为药品中不含有相关的治疗内容,也会按照销售假药罪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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