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我们爷爷去世后留有一大笔遗产,现在因为继承问题,家里人出现了矛盾,请问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具体是哪些情况?

帮助5人 9.8k浏览 匿名 2018-04-11 陕西渭南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一、什么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以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参加继承,并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的一种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是被代位继承人,其晚辈直系血亲是代位继承人,他们的继承权是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继承制度。
      
    二、代位继承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3、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 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 母都有继承权。
      
    4、可继承的范围不同。在转继承中,即可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则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全文
    6 2018-04-11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5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具体是哪些情况?
一键咨询
  • 156****38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1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1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56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3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2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5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6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5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2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0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2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6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0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6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6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6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0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2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4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0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2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0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5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3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2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8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5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8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7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0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4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1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连云港181****346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386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277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具体情况是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具体情况是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交警执法的时候应当出具什么证明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警方必须向待查验人主动亮明其执法证件,依照法律法规展示《人民警察证》。
若交警在执行公务时未能主动展示执法证件,则待查验人有权利进行拒绝。
根据公安部所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穿着制式警服、佩戴完整警号以及各类装备的警察在执行任务时,无须额外出示警官证。
然而,执法资格证仅为警察内部管理的一种证件,并不对外公开展示。
请您务必明确,此处所提及的证件即为警察证,而非其他类型的执法证。
对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能接触到的大部分警察而言,他们并不会持有所谓的执法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59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妻子代签丈夫名字的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原则上,当配偶得到了其他合法认可或者丈夫通过追认承认其妻子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那么这类合同便是生效的。
然而,如果在没有得到丈夫同意的情况下,妻子擅自以丈夫的名义代为签订协议,那么此种行为对于丈夫而言将不会在法律层面产生任何影响,所有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需由妻子自行承担。
而如果丈夫已经授权给妻子代表他来签署协议,并且尽管丈夫事先并不知情,但在事后仍旧对此类合同表示支持和认可,那么此类合同便会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具体情况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具体情况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执行过程中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规定如下,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者、权益承受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相关请求,如符合法定条件,则法院应予以批准。
另外,若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为合并而导致解散,那么在其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申请变更为新的申请执行人,对此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许可。
再者,若是申请执行人之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分离,依据分立协议约定承受了原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之权利的新成立或者其他组织,也可提交申请,申请将其变更为或者追加为申请执行人,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同样应当给予支持。
此外,当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进入清算或破产程序时,原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依法分配给了第三方,此时,该第三方亦可申请变更或者追加自己为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应予以许可。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有所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乘坐交通工具时,只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活动;
3.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作为办公地点;
5.禁止购买非经营所需车辆;
6.禁止进行旅游、度假等活动;
7.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禁止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该公民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什么情况不算危险驾驶罪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五种情况并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之行为:
首先,若公诉方未能提供有力证据以证实在抽血现场对血液样本进行了及时封存以及编写了具有唯一性标识的证据,进而无法确定送至检测机构的血液样本系被告人所有,那么由于证据不足,该行为将被判定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其次,如果公安机关在送检过程中,无论是时间选择还是期限设定,亦或是操作流程都未遵循《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从而导致检验结果无效,同样会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再者,若饮酒者在休息一夜之后,第二天在交警的指挥下进行车辆移动,这种情况符合情节显著轻微的特征,因此不应视为犯罪行为;
此外,若醉酒者在机动车内熟睡,但并无证据能够证明其在酒后驾驶,同时也无法排除他人驾驶车辆的可能性,那么根据证据裁判原则及疑罪从无原则,该行为将被判定为无罪;
最后,如果鉴定检验报告所采用的检验方法与相关专业规范不符,那么这份报告将无法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最终导致证据不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具体情况是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具体情况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非法经营什么情况不判刑
[律师回复] 解析:
构犯罪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司法解释,也可能被排除在有期徒刑之外,适用缓刑。
非法经营罪所侵害的客体,无疑应是商品交易中的市场秩序。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对各类特殊且受限制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货物实行严格的经营许可制。
在这种制度下,进出口许可制度成为了经营许可制度的核心要素。
因此,非法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及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更触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从客观角度来看,非法经营罪主要表现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受限买卖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从而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者。
具体而言,此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受限买卖物品;
2.非法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保险业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具体情况是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具体情况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开车堵门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汽车堵塞大门乃法律所禁止之行为也。
依据相关法规,凡以故意干扰、破坏等方式扰乱火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大型商场、公园、博物馆或其它社会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者;
在公共汽车、有轨电车、火车、轮船、飞机或其它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任何形式的扰乱行为者;
非法拦截、强行登上或攀爬机动车、轮船、飞机及其他各类交通工具,从而对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造成实质性干扰者,都将面临警告处罚或是200元人民币以下金额罚款。
若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处以五天至十天的行政拘留,且可能同时承担500元以下罚款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罪什么情况下不能定罪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乃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而其针对的对象,包括了国家、集体以及私人所有的财物,通常以动产为主,但是对于能够与不动产相脱离的附着物,例如田地中的农作物、山头上的林木以及建筑楼上的窗户等等,同样可以归为本罪的犯罪对象范畴之内。
此外,能源资源,例如电力和煤气等,亦可纳入本罪的打击范围之中。
其次,盗窃罪所侵害的客体同样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所有权这一概念涵盖了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乃至处分等多项权利。
然而这里所说的所有权并不仅限于合法的所有权情形,在特定情况下,某些特殊财物即使存在违法性,也可能被视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盗窃违禁物品的行为,按照盗窃罪进行处理,无论其数量多少,均需依据情节轻重予以量刑。
同时,对于犯罪分子非法占据的财物,同样可以认定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再者,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存在的,可以用货币进行衡量,例如有价证券等。
然而,对于那些只具有主观价值(如具有纪念意义的信件)或者几乎没有任何价值的物品,便无法成为我国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若盗窃行为人将这些无价值的财物窃取之后,通过出售或者交换,获取了具有实际价值的财物(相当于销赃数额),并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那么应当依法判定为盗窃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犯罪律师费单位出有哪些具体情况?
1、单位犯罪中的单位如何出庭参加诉讼。首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诉讼参与人”中没有犯罪单位的规定,但是犯罪单位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与自然人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2、出庭代表单位受审。3、对涉嫌犯罪的单位采取强制措施。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自身疾病参与度具体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同时存在损伤及疾病的情况,如果损伤被视为导致最终结果的唯一原因,而疾病并未发挥任何实质性影响,那么损伤与最终结果之间便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其关联度高达百分之百;
若在员有损伤及疾病的情况下,最终结果主要源于手术操作,而疾病仅起到辅助作用,那么损伤与最终结果之间便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其关联度在70至90%之间;
倘若在同时存在损伤及疾病的情况下,无论是损伤还是疾病单独存在均无法产生当前的结果,或者它们在产生当前结果方面的作用相当,难以区分主次,那么损伤与当前结果之间便属于界限型因果关系,其关联度在40至60%之间;
最后,若在同时存在损伤及疾病的情况下,损伤仅仅作为诱发或加剧因素出现,即虽然损伤程度较轻,对人体并未构成严重危害,但是却能够引发或加速疾病的发作,那么损伤与当前结果之间便属于间接因果关系,其关联度在10至30%之间。
以上所述的概念,主要是针对在人体遭受外伤、疾病(包括衰老以及个体体质差异)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从而损害人体健康的事件中,损伤在导致人员伤亡、残疾以及后遗症发生过程中所起作用的比例关系进行阐述。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