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租性质
1、从转租的前提来讲,转租必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2、从转租的客体上讲,转租的房屋是出租的房屋,它可以是承租房屋的全部,也可以是承租房屋的部分。
3、从转租的收益来讲,转租人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是无疑的。但原出租人是否也必须在转租中获得收益这将视具体情形而定,原出租人可以从中获取收益,但不是必须获得收益。
4、转租成立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从转租合同来讲,转租合同是原承租人,现转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该房屋租赁合同虽然仅是双方的意思表示,但这份转租合同必须要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6、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二、转租情形
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房屋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但具备一些特殊情形是不能进行转租的,比如: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可以转租的情形: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转租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登记,根据当地情况操作)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