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现在在我们这边的公安派出所实习的,经常要处理一些紧急的强制措施案件,问一下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强制法》采取措施应遵循何种程序呢?

帮助10人 1.8k浏览 匿名 2018-04-24 广西崇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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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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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采取强制措施时须遵循:两名执法人员到场出示证件,告知采取措施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救济途径,同时经负责人批准即可,做好笔录。
    全文
    7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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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目前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强制法》采取措施应遵循的程序是: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全文
    7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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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强制法》采取措施应遵循何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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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遵循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遵循原则主要有: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适应违法行为原则;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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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政府领导受贿罪定罪标准有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实施贪污犯罪行为者,将根据其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的不同,分别依法给予相应的惩罚:
首先,如果贪污所得数额较大或具有其他较轻情节,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同时判处罚款;
其次,若贪污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更严重情节,将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有期徒刑,并且同时处以罚款或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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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成功后开具无犯罪证明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首先请您前往户口所居住地的社区委员会进行申请,社区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填写指导并在完成后加盖公章以及签名确认;
2.接下来,您需要向所在区域的公安机关报告此事,由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进行签字及加盖公章;
3.最后,请您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最终的签字与盖章手续。
4.另外,您也可以选择直接携带上述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
关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当包含行政违法记录以及刑事犯罪记录两部分内容。
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主要涵盖了诸如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行为的记录,而刑事犯罪记录则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行为的记录。
然而,对于诸如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行为的记录,根据现行法规规定,暂时尚未纳入开具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
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三)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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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应遵循什么要求?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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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政府单位诽谤罪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该项罪行在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具体体现为行为人所实施的捏造并且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其程度足以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声誉产生严重的贬损影响,这种情况下的情节就属于严重级别。
(1)行为人必须存在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也就是说诽谤他人的言论和内容必须是全部虚构出来的。
(2)行为人也需要实施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这里的“散布”,是指在社会公众面前进行广泛传播。
散布的途径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通过口头言语进行传播;
另一种则是通过文字形式,例如使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纸、杂志、书籍、书信等媒介来进行传播。
而所谓的“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有可能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声誉产生贬损作用,或者实际上已经对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声誉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对于犯下这项罪行的人,只有在受害者提出控告之后,法院才能予以审理,但如果该行为严重威胁到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那么法院可以不经过受害者的控告直接进行审理。
这里所说的“只有受害者提出控告后法院才能审理”,是指在犯下诽谤罪的情况下,只有当受害者亲自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否则将不予受理。
因此,受害者应该积极主动地前往法院提起诽谤罪的诉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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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应遵循哪些原则?
行政处罚决定应遵循的原则有,处罚法定的原则;以及还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再者就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再者就是受到行政处罚者的权利救济原则;只要适用此原则才能做出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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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拐卖儿童罪法律依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及到贩卖妇女和儿童犯罪的罪犯,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需要并处罚款;
若存在下述任意一种情况,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样需并处罚款或没收全部财产;
而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可判处死刑并没收所有财产:
(一)在贩卖妇女和儿童事件中的首要分子;
(二)直接参与贩卖出境妇女、儿童的人数达到三名及以上者;
(三)在贩卖过程中对被害女性实施性侵犯行为的犯罪份子;
(四)通过欺骗、强制等手段引诱、逼迫被贩卖女性进行卖淫活动,或者将被贩卖女性卖给他人,强迫其从事卖淫活动的犯罪分子;
(五)以出卖为主要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或麻醉等手段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
(六)以出卖为主要目的,秘密窃取婴幼儿的犯罪分子;
(七)在贩卖过程中导致被贩卖妇女、儿童及其亲属遭受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
(八)将妇女、儿童贩卖至境外的犯罪分子。
所谓“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主要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任何一项行为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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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原则;处罚公开原则。行政处罚公开原则要求增加行政活动的开放度和透明度,让相对人了解行政处罚的全过程以及处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以确认自己是否违法,以及处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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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解析:
据相关法律条文显示,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时,通常情况下拘留期为10天,但在特殊案件中可以延长到14天。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在拘留之后的羁押期限则可能长达37天之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同时向人民检察院报告执行情况,以便人民检察院随时了解情况。
至于那些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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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吃出虫子可以举报要求行政处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购买饼干过程中发现其中含有昆虫等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根据我国现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此类问题产品应当被立即禁售和召回,严令生产经营此类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
消费者可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并有权提出合理的赔偿诉求,对于所造成的损失,可以请求制造商或是经销商赔偿实际损失额的十倍以上,或者是损失额的三倍上限,且赔偿金额如未达到一千元人民币的,则应赔偿至一千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盗窃罪量刑依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的规定,个人实施盗窃行为而涉及到的公私财物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即介于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时,其刑事责任将包括但不限于拘役、管制等有期徒刑以及罚金处罚措施。
2.如前述情况进一步恶化,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金额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即介于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时,其刑事责任将相应加重,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3.如果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金额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即介于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时,其刑事责任将更为严重,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
4.值得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标准,制定出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5.对于盗窃数额较小的案件,其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如下:
若涉案金额在1000元以上但不足2500元,则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的处罚;
若涉案金额在2500元以上但不足4000元,则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处罚;
若涉案金额在4000元以上但不足7000元,则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的处罚;
若涉案金额在7000元以上但不足10000元,则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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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因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因遵循的原则有一事不再罚、法定公开及处罚教育相结合等。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处罚公平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中应当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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