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这个月租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这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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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居住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赁期内,该房屋每月净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年净租金总额为
9 元(大写:
元整)。以上租金不包括税款,税金部分由乙方承担。
2、付款方式:按每
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为
元(大写:
元整 )。乙方于双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
年
月
日前将首期租金
元整交给甲方,后期租金支付时间为:
3、 乙方已将房屋押金
元(大写:
元整)于订立本合同之前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订立时为乙方出具押金收据,甲方应在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三日内将押金如数交还给乙方。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双方协商一致的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为
清洁费、物业费、暖气费。(根据实际填写)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以下费用。每月的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
上网费。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所属设施在正常使用中损坏的,由甲方负责更新。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
3 / 4 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给乙方适当的补偿。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
断的,应于五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照一个月租金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
2、甲方如逾期交房,每逾期一日,
则甲方须按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乙方违约责任
4、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照一个月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