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想把老家的房子租出去,他让我帮他问一下那个房屋租赁合同毁约的啊

帮助5人 1k浏览 匿名 2018-04-28 山东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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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超过六个月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也就是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不能否认你们之间已经形成租赁关系
    2.若口头续约租赁期为一年,因未签订书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有权随时通知你解除合同,且不构成违约。房东这么做,虽有失道义,但不违反法律。以上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毁约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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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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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应注意那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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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离婚婚姻期间的债务问题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他们也应当事先就各自应承担的份额达成明确的约定。
当涉及到离婚这一重大决定时,若其中一方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并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那么,另一方则须给予其适度的援助和关爱。
同样地,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必须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者财产被分配给各自主人,此时,双方需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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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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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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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商业开发权或租赁使用权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土地租赁合约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税收法规》等相关法律文件。
其中,国有土地租赁是指由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签订具有一定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租金的行为。
若需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通常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形:
首先,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发生时,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原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其次,当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使得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时,在合同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变得毫无意义,并且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无法得到补偿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解除合同。
最后,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之后,若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引发了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如果仍然坚持维持原有的合同效力,将会显得极为不公,在此情况下,根据情势变更原则,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
情势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项法定理由。
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需要特别留意出租人是否具备该土地的使用权,是否为转租性质;
务必严格审核出租人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详细查阅可租赁期限;
对出租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尤其关注出租人是否将土地设定了抵押权;
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出租人所承担的各项义务,尤其是出租人应当提供的基本条件等方面;
对于争议解决的管辖约定也应予以重视,尽可能避免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途径。
法律依据: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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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常见的法律问题是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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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抵押的房屋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为详细执行步骤:
首先,审查立案环节。
当人民法院接收到申请执行书及其相关法律文件后,要认真核实这一请求的合法性以及妥当性是否得到保障,相关法律文件是否齐全并内容明晰,被执行人是否具备充分的执行能力等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紧接着,通知履行义务。
當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要求对义务人实施强制执行时,应当先向其发出通知,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如若不然,将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然后,做好强制执行的准备工作。
包括填写强制执行证书,制定具体的强制执行计划与方案,对于需要协助执行的事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义务提供帮助的机构和个人。
最后,实施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公开身份,展示执法证件和执行依据;
执行完毕之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说明执行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外地人民法院有权直接前往被申请执行人的居住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进行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无需经过当地人民法院的同意或者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积极配合,不得以扣收逾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协助。
如果拒绝协助,人民法院可依法处以罚款,并建议监察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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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租赁合同引起的债务并有欠条如何追讨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此类问题,我们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与承租人进行深入商讨,以期寻求解决方案;
其次,若经过充分讨论后未能达成共识,我们应当依法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副本、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的书面凭证以及正式的民事诉状等,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
在法院收到上述材料之后会对该案进行审查,并通知双方当事人是否予以受理。
此后,当事人应当继续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以便在后续审理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
法院将发布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日期。
届时,当事人需携带所有相关材料准时出席法庭,展开辩论和质证环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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