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报告
(提请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破管字第×号
×××人民法院 :
本管理人(机构名称)经××贵院指定后,担任×××(债务人名称)破产 一案的管理人。 对 (债务人名称) 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和管理人工作量作出的预 测,并于××××年××月××日初步确定了《管理人报酬方案》 。方案主要内 容如下:
一、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情况
根据管理人截至目前掌握的材料, ×××(债务人名称) 不包括担保物在内 的最终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约为人民币×元,担保物价值约为人民币×元。
二、管理人报酬比例
根据不包括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在内的债务人最终可供清偿的 财产总额价值和管理人工作量所作的预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企业破 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第二条之规定, 确定管理人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 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一)不超过 _____元(含本数,下同)的,按 __%确定;
(二)超过 ____元至 ____元的部分,按 __%确定 ;
……。
三、管理人报酬收取时间
最后一次性收取的:
本方案确定管理人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收取时间为破产财产最后分配之 前。
分期收取的:
本方案确定管理人在破产程序期间分期收取报酬,收取时间分别为:第一次:本方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后×日内;
第二次:;
第三次:;
……。
四、管理担保物的费用
破产程序期间, 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 变现、 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了合理 劳动, 经与担保权人协商, 确定管理人在担保物变现价值×%范围内收取适当报 酬,报酬金额为人民币×元,收取时间为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第四 条之规定,请贵院予以确定。
(管理人全称) (管理人印鉴) ××××年××月××日
附:
1、管理人工作量预测报告(或者竞争管理人报价书) ;
2、×××(债务人名称)担保物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