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1)产生的原始载体不同。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等设备存储的信息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它强调录音和录像原始载体的特殊性,即为录音、 录像设备,而电子数据并未对原始载体进行专门的限定。(2)在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认定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如果模拟技术制成的录音带涉嫌伪造、变 造的,法官也可以聘请声纹专家进行鉴定,一般也能很快通过分析各种参数识别真伪;但如果数据电文涉嫌伪造、变造的,除非具备苛刻的条件,否则计算机 专家也很难识别真伪。
我想你就视听资料包括哪些已经清楚了,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