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叔叔的公司现在被同行以压价、搞促销等形式给搞得生意很差了。造成很不良的影响。不知道该怎么办,想要问一下不正当竞争表现形式有哪些呢?

帮助10人 3.2w浏览 匿名 2018-07-07 黑龙江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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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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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混淆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低价倾销行为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7、诋毁商誉行为
    全文
    12 2018-07-07
  •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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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
    目录
    不正当竞争表现形式
    2 七种具体内容
    ? 混淆行为
    ? 虚假宣传
    ? 商业贿赂
    ? 侵犯商业秘密
    ? 低价倾销
    ? 不正当有奖销售
    ? 诋毁商誉
    3 构成要件
    4 行为特征
    5 界定模式
    6 其它
    7 相关法律
    ? 第五条
    ? 第六条
    ? 第十五条
    表现形式编辑
    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全文
    7 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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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表现形式有哪些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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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混淆行为行为2、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3、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虚假宣传行为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七、低价倾销行为八、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九、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十、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行为十1、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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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股东一直未表决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股东大会上,少数股东未能签署相关决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股东大会仍可成功举行。
首先,出席会议的人员将包括股东以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其次,股东享有投票权,而其他与会者则仅作为旁听者参与讨论并提供建议;
最后,当股东决策表决以超过80%的赞成票通过时,该决议便可被视为有效,从而得以实施并进行贷款操作。
然而,如在办理贷款手续过程中,有任何股东提出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股份的请求,那么所有涉及外部贷款的手续都需立即暂停,直至股权分割事宜得到妥善解决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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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混淆行为行为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2、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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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盗窃罪有没有漏罪的情形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的,以及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和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应分别被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大。
凡涉及盗窃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元的,均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罪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获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此类行为的违法行为。
2、关于偷盗金额的量刑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若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以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作为起点。
这种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需要接受罚金的处罚。
如果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那么其起点为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
在此基础上,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
而当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时,其起点为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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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进派出所会有哪些审问方式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要获取强奸案件的证据,您需要从如下几大方向进行深入挖掘和搜集:
1.
首先要确保案发现场的完整无损,同时尽可能地找到事发当时的目击证人(例如那些曾经见证您与受害人同处一室之人,亦或是有人曾听到过受害者的抵抗或呼救声等);
2.
其次,可收集监控录像资料以作为辅助,此外您还能够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调阅相关资料;
3.为了获取更为精确和详尽的身体损害证据,建议前往医院接受全面的身体健康检查,并获取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书;
4.对嫌疑人的背景信息进行详细调查,比如他/她是否曾有过类似前科,以及如何获得了迷药药物等关键性证据,此外还要尽力探究嫌疑人在作案后是否曾对外人详细透露过自己的犯罪经过;
5.请务必妥善保管受害人与嫌疑人之间的通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社会救助形式常见的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广大民众所面临的各种困境与挑战,社会救助提供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物资援助、精神支持乃至公共援助等多元化手段,为受困者提供必要且及时的帮助与支持。
这些救助方式所需的资金来源广泛,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信贷扶贫、社会各界的慷慨捐助以及国际组织的援助等多种渠道,同时还包括社会救助基金的增值收益。
为了确保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专门设立了社会救助基金,这是救助工作的主要资金来源,其用途涵盖了对救助对象的生活救助、临时救助等多个方面。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首先,它们的适用对象有所不同,社会保险仅适用于那些在建立劳工关系后,以工资收入为主导生活来源的劳动者;
而社会救助则面向所有的社会成员。
其次,二者的实施依据亦不相同,社会保险的实施依据是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劳动机会的法定条件;
而社会救助的实施则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及其家庭成员的经济负担等多重因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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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教育行业不正当竞争主要体现在学校和教师这两个方面,因为现在的家长在择校的时候都是非常谨慎的,有些学校之所以成为名校,是因为本身的生源就是非常好的,所以有些学校为了选择所谓的尖子生,会减免录用费用,有些还包括所谓的艺术特长生,实际上都属于变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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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所得税征收方式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
即查账征收以及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第一种是查账征收方式,该方法适用于严格遵循财务会计准则与制度、能够准确核算收入及成本的企业。
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各项收入减去相应成本之后产生的净利润,来确定适用的税率,进而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对于那些只能准确计算收入而无法精确掌握成本的企业来说,则更适合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
在此情况下,关键在于比较两者之间的利润率以及核定应税所得率的高低。
若利润率较高,那么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将可能导致税收负担减轻;
反之,则可能需要承担更高的税务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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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经营者只要实施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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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劳动争议时效中断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发生了法定事由,导致此前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全部失效。
当这些时效中断事由得以消除后,将重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相关规定,仲裁时效期间可因以下三类法定情形而中断:
向对方当事人主张自身权益、向相关部门申请维权保护及获得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履行相关义务。
因此,当事人应当具备高度的证据意识,确保对上述行为进行妥帖的保留并积累相关证据。
一旦时效中断事由得以消除,便应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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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呢?
商品假冒行为。它包括商品主体混同行为与商品虚假标示行为。前者指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致使其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发生混淆的行为。虚假宣传行为。它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宣传,导致用户和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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