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姐姐与姐夫都是农村人。他们共同在自己分得的土地上种植蔬菜,效益也挺好的。可姐姐因为性格不合与姐夫离婚,但她还想再原来的土地上继续种菜,姐夫不同意。有谁清楚离婚土地使用权可否分割?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8-07-11 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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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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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土地使用权可否分割是这样规定的: (知道您说的是不是土地承包使用权,如果是的话,并不是所有的土地承包使用权可以分割的,关键是看其中有没有妻子的份额,如果有妻子的份额,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您所说的是妻子的,如果是婚前妻子就有的,那么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单独存在,往往与地上建筑物相连。地上建筑物(一般指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本来应该有分割处理意见。如果当时未处处理,离婚后可以就此财产作为漏掉的未处理财产进行另案处得,至于比例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请人法院裁决。裁决后,可以一分为二变成两个证书。
    于妻子婚前的个人财产,丈夫无权分割
    全文
    10 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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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清楚离婚土地使用权可否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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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没分割清楚怎么办?
离婚财产没分割清楚可以再次协商或者是诉讼解决。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说双方当事人在离婚的时候,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问题没有公布清楚的话,之后是可以再次提出来要求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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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证必须要分割清楚吗?
办离婚手续时,房产证最好要分割清楚,可以双方协商确认房产归属问题,也可以由法院判决房产分割问题,如果房子在婚前购买的,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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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肇事罪判决书会告诉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审判案件过程中,法院将会向被告人发送判决书。
人民法院用以通知当事人以及相关涉案人员关于判决结果的方式主要有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以及转交送达这五大类。
通常情况下,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是以纸质文件的形式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然而,如果经过受送达人的同意,人民法院亦可选择使用能够确认其已收到信息的电子方式来传送诉讼文书。
对于那些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及调解书,若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版本的要求,人民法院应予以满足并提供相应的纸质文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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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写清楚孩子谁抚养怎么办
离婚时没有写清楚孩子归谁抚养的话,双方重新协商这个问题即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重新写一份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书面协议,或者变更离婚协议书当中的条款,如果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有争议,那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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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俩离婚了一般小孩归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通常会依照孩子的年纪而有所差异。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应以跟随母乳喂养的母亲抚养为主;
其次,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儿童,则应由母亲亲自抚养;
再次,若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但是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将交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依据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最后,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应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在确定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这一原则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之间的情感亲密度。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法院将会优先考虑:
第一,已实施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生育的一方;
第二,子女与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的一方;
第三,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拥有其他子女的一方;
第四,子女与其生活,对子女的成长有益处,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第五,一方离婚后再婚较为困难的一方;
第六,子女单独与(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并且(外)祖父母有能力并愿意协助照顾(外)孙子女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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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您的土地是被征用还是征收!
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的区别,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征收的法律后果是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农村集体转变为国家所有。征用的法律后果仅仅只是使用权的改变,并不影响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依旧属于农村集体。所以,大家在遇到征地的时候,要看清楚,究竟你的土地是征收还是征用,主体是谁,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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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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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是这样来的,你清楚吗?
征收土地方案最终以“征收土地公告”的形式出现在广大被征地农民面前,并据此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补偿标准。“一书四方案”依法是应当由地方国土部门依职权主动公开的信息,而无需被征收人自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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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破产清算对债权提出异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破产清算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启动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由破产债务人或者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股东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其次,接受法院的受理。
当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之后,会作出一份正式的书面裁定,同时在裁定中指定破产管理人。
法院还需要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且通过公告的形式告知可能存在的其他债权人。
第三步,债权人在收到法院裁定后,必须及时地申报其所拥有的债权。
接下来,法院将会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然后,进入到重整或者和解阶段。
重整是指对债务人进行重组,以期让债务人能够继续运营下去。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可以适当延长债权的期限,而债务人在重组成功后,若经营状况有所改善,便有能力重新偿还债务。
最后,如果债务人无法实现重整,亦或是无法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那么法院就会宣布债务人破产。
在宣告破产之后,破产管理人将负责处理债务人的资产,并根据分配方案将这些资产分配给债权人,用以清偿部分债务。
当债务人已经没有任何资产可以用来分配时,法院会做出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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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去父母公司打工财产分割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婚内财产的涵义及范畴。
其中包括:
(1)夫妇间的共同财产:
如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益;
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
以及其他应被认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
(2)属于配偶单方面的财产:
如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一方因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明确仅归属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于个人生活所需的物品;
以及其他应被确认为配偶单方面所有的财产。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阐述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即: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若夫妻中有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分割共有财产的请求,除非存在以下重大理由并且不会对债权人权益造成损害,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1)一方有隐匿、转移、出售、损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承担着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急需治疗,然而另一方却不同意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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