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普通学校和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其他学校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举办进修班、培训班,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可以免征营业税。
对于社会力量办学的应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等,还有些地税的税种需要根据当地税务的要求以及自己的情况来确定,比如河道工程维护费、车船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1)营业税=取得的办班收入×3%;
(2)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适用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4)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1%
(5)个人所得税
(6)河道工程维护费=取得的办班收入×0.1% (地区性税费,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