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用3个。从2013年5月1日起,公安部交管局启动新的交通违法处理程序,一辆机动车只限使用三本驾照“销分”,一本驾照最多只能用于三辆机动车,否则车辆和驾照持有人就会被“拉黑锁死”,接受调查。《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根据这份《指导意见》,交管部门会建立一个“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将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进行调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