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价格的主要决定因素是公司的净资产,如果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那转让价格的主要决定因素就不是公司的净资产而是公司的总资产(除债权外)了,因此,股权转让时把债权债务减去,就不是股权转让了。其实,这种理解是不全面的,一是企业股东发生了实质的变更;二是债权债务因素只是股权转让中考虑的因素,是一项价格因素的转换,并不改变由净资产决定股权转让价格。我们仍以上例计算:甲股东应纳税所得额=(300-400+200-50)×20%=10(万元),与前面按净资产计算的转让所得相等。 上述规定是针对原股东先全部清偿债权债务再分配的计算所得公式。对于先分配收入和债权债务再由股东各自清偿的,文件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