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反映兰州新区非农户拆迁补偿安置的问题,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解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兰州新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4月5日印发的《兰州新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新政发[2016]43号)规定:2010年8月15日以后毕业至今未就业的纳入农户货币补偿安置人口。
2、根据兰州新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农户人口认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提审2010年8月15日前毕业大学生安置问题的事宜,会议确定:原则上同意安置2010年8月15日前将户籍已落入新区的未就业毕业大学生,需提供人社就业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手续,并且只安置其本人。如果您的具体情况不符合以上任一条件,不属于新区农户货币补偿安置对象。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