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是一种参考意见
1、关押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
2、公安在这37天里,一直在收集证据,其目的是为了检察机关能批准逮捕你。但最终的结果是:检察机关不批捕。此时警方如果认定无罪,则直接释放。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而你是被监视居住,人还在警方手里,说明警方想继续审讯你,通过你的口供获取更多证据。 结果是:你崩溃了,公安也拿到了相应的口供,检察机关也随即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3、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是2个月,到期后或在羁押期间,公安发现证据不够确凿或其他什么原因,无法在羁押期限内完成侦查。期限到了,再羁押不允许了,怎么办?大概只能是取保候审了。
4、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
5、一个诈骗案,取证是关键。认定相关事实的性质是重中之重。警方的做法,说明本案在证据上有瑕疵,或暂时无法找到能直接钉死你的证据,或警方还想在证据上再努力努力。
6、单纯从取保候审上分析这个案子最终的走向,是不可能的。但本案最终不了了之的可能性有,且大,如果真是证据确凿,你早被起诉了!警方还会放你回家?做梦吧 当然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警方找到了新证据或关键证据,你跑不了,不过结合司法实践,这种可能性,啊 至于怎么努力:错误拘留或逮捕,是要国家赔偿的,这是你的权力。办了错案,在司法机关内部是要责任追究的。你想怎么用你的权力呀? 至于你想串供或毁证之类的,我也是司法口子的,这个就不要玩了,听说过欲擒故纵吗?你现在应该还在侦查阶段,如果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了,警方会通知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