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按比例税率纳税的有各种经济合同及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按定额税率纳税的有其他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对于载有一个经济事项,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税目税率的凭证,应按其中一个较高的税率计算纳税。
计税依据和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人为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人为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人为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人为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 元的按1元贴花。纳税人为立合同人。